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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的编排工作,保证排课工作的准确、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

1.教学周数要求。2024-2025学年第学期共18周,其中1-17周为教学周,第18周为复习考试周,第19周为社会实践周,请各院部据此编排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2.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院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表进行排课,确保教学任务安排与人培方案的统一性、准确性。如有调整,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3.合理性编排。请各院部编排课表时,要提前谋划教师、教学班、场地安排,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的完成,注意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确保课表安排科学合理。

二、教学计划核对

1.专业负责人正方教务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点击学院、年级”专业信息管理“选择专业、学期”,查看开课计划并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核对

2.各专业教学计划核对工作须由专业负责人进行,核对无误后,请填写《2024-2025-1学期开课计划表》并确认无误经各学院教学办、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纸质,签字盖章)于6月13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核。

三、工作进度安排

各院部参照以下进度开展工作。

教学计划安排进度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及要求

完成

时间

1

制作“教学计划”

各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进度表开设的课程制作 “教学计划”,要确保各项信息尤其是开课学期、学分学时、周学时准确无误,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调整必须说明理由,各院部领导批准,上报教务处审核同意。

6月7日

2

下达“教学任务”

教学计划录入完毕后,各学院上报教务处,教务处下达各专业教学任务。

6月13日

3

进行“任务安排”

各学院按“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安排”路径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教学班编排、授课教师安排、教学地点的确定等具体安排。公共课部配合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6月20日

4

排课

各学院结合系统“智能排课”和“人机交互”排课功能进行排课,教务处做好统筹协调、技术支持服务。教务处负责网络选修课的排课工作。

6月26日

5

初定课表

初步排定课表,各教师按“智能排课-查询打印”路径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课表,如需调整,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中登记,各学院在可行的前提下予以调整。


7月5日

6

发布课表

课表编排结束后,各学院按“智能排课-查询打印-全校性总课表EXCEL”导出本学院课表,向学生发布。系统排课功能关闭,后期调课由教师按“智能排课-调、停(补)课申请及处理”路径申请办理。

9月1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请依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表编排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科技职院教字〔2017〕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2.各院部应根据以往教学检查的结果,对课程编排过程中发生的漏开课,“三合一”课程未落实,课程名称、学分、性质录入错误等情况要进行有效改进,组织专人审核,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3.为防止排课时间冲突,公共基础课排课计划各学院与开课单位协调并落实。

4.各学院教学所需公共资源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务处按各学院人数及专业类别,对现有公共资源统一调配。各学院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安排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5.完成外聘教师审批手续。各单位在2024年9月27日之前填写并提交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兼职(课)教师审批表》《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以及外聘教师课酬审核定级会议纪要。

6.完成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编写。2024年9月26日之前提交电子版课程标准、开课课程的电子版授课计划。第16周提交本学期电子版课程教案(9月26日前需在学院备存各门课程前两次教案)。


附件:2024-2025-1学期开课计划表

职院教务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