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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本学期全校网络公选课课程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开展通识教育,拓宽学生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教师结合自身专业与研究方向,在满足学校课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积极申报公共选修课。

二、申报要求

公共选修课程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并满足教学资源具体要求,各学院(部)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

三、遴选推荐

1.院级遴选(2023年9月2日-3日)

各学院(部)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院内遴选。原有公共选修课程与拟新开设公共选修课均需重新按要求申报填写《2023年秋季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注意网络公选课名称与线下课程名称相区别。

2.教务处审核(2023年9月4日-9月5日)

教务处对课程开设方向、教学资源及上一年度(学期)公选课程运行情况,对开设必要性进行二次审核后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并同步开放给学生进行选课。

四、课程运行相关注意事项

网络公选课程运行后,对课程的开展、考核等事项进行以下说明:

1.学生选课结束后,根据选课名单,及时将学生邀请进入课堂学习;以往存在学生不清楚进入课程方法、或未及时进入课程,出现选课人数很多,实际学习人数很少,造成学生选课却未参加学习,没有获得该门课程学分的情况。

2.课程设置要依据当前学期公选课开课的要求,在学习时间区间进行设置,不得随意设置在学期结束时间之外。保障学生考试时间同步,提交、录入成绩时间一致。

3.课程考核必须采用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设置跟帖、讨论、测验等方式加强与学生互动,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期末考试可以益于检验学生学习成效的方式进行设置,设置比例可以根据本课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但需开课前提前告知学生。

4.成绩录入需按照规定的表格模板进行填写,便于系统导入;成绩提交需在课程考试后一周内提交教学运行科。

工作量核算将依据课程的具体运行情况(选课人数、上课人数、通过率、提交材料的质量等)进行核算。

以上内容请知悉,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附件:全校网络公选课开设申报表

职院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