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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微专业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为保障微专业教学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将教学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课工作

(一)开课时间

2025年10月9日—2026年1月9日

(二)排课原则

1.依据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按照开课计划表进行课程安排。

2.排课需充分考虑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安排,避免时间冲突,确保学生能够顺利修读微专业课程。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保证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与科学性。

、开课工作

(一)开课准备

1.教学计划核对。各微专业所属学院根据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学计划,并填写《微专业2025-2026-1学期开课计划表》。教学进度计划必须按照微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未经申报、审批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进度计划。

2.教学班编排。各微专业所属学院根据招生数据,教学实际等情况合理编班。

3.教学资料准备。每门课程须在开课制定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及课件等与课程教学活动相关的材料。课程结束后,需完善考核过程性材料(平时作业、期末考核等),与开课前预存档材料整合,形成完整的课程教学与考核材料档案,确保教学全流程可追溯、可复盘。

4.教学环境准备。开课前检查教学场地及设备等,确保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二)方案解读

各学院根据提交教务处备案的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9月28日前组织报名学生召开课前准备会,向学生详细解读微专业培养方案、开课计划、授课内容及考核方式等重要信息。

教学检查

教务处将不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教师到岗情况、教学秩序、教学设施运行状况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并要求相关学院及教师立即整改,保障微专业教学质量。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进度要求

1.9月25日之前完成微专业教学班编排工作;

2.9月28日之前完成《微专业2025-2026-1学期开课计划表》;

3.9月30日之前提交教学资料以及生成发布微专业课表;

(二)加强学生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微专业学生的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修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处理好主修专业与微专业学习的关系。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学院应进一步做好微专业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宣传微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就业前景等信息,提高学生对微专业的认知度与参与度。


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