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4 20:27:26 来源: 点击次数:63次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0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请你们认真组织教师填报《专业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附件1)和《课程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必须经过学院审批同意。
2.请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中第三部分第6、7条的“具体任务”确认两类负责人的工作量(新招生专业按一学期核算教学工作量,最高计25学时),并提供佐证材料备查。
3.请于2009年1月6日前将《专业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和《课程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统一报教务处。
附件:1.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
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负责人工作量审核表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