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教师赴企业顶岗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科技职院字〔2017〕30号)的要求,拟对2019年教师赴企业顶岗实践情况予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部)自评。请教师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提交《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日志》、《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考核表》及《专业实践调研报告》,由各学院(部)先行检查评定。考核评定以企业考核鉴定意见为主,学院(部)鉴定意见原则上不高于企业考核鉴定意见。
2.学校考核。教师参加企业顶岗实践情况计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聘任、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的具体形式为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各学院(部)提供的教师材料集中评定,并通过电话、电邮、实地走访等形式从企业了解详细情况。考核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考核优秀的根据实际锻炼时间按照每天3学时给予补贴、考核合格的按照每天2学时给予补贴,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3.时间界定。顶岗实践时间计算截止为2019年9月20日,如因特殊原因在2019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继续在企业顶岗实践的教师(企业顶岗实践申请已完成备案教师),请提供专题报告交至教务处、人事处,顶岗时间计入2020年度。
4.各学院(部)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凡是所提供材料不全、与实际不符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如有弄虚作假者,根据《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标准,将实行一票否决。逾期提交的将不进入考核范围。
教务处 、人事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