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第四季度学生学籍异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教务处拟于10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审议2019年第四季度学校在籍学生学籍异动申报资料。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学生学籍异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一、学生学籍异动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2、学生本人申请书(学生本人签字、家长签字);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于学籍异动申请专用)
4、如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学生本人委托书(委托书上有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各学院受理人的工作情况说明(包括:与学生本人的联系情况,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情况,受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6、各学院关于学籍异动学生处理情况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一事一议,每位学生的处理单独表决(会议纪要请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做好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逾期则延至明年第一季度办理。
二、学籍异动专题会议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的学籍异动申报材料,组织召开学籍异动专题会议(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安排了解情况、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参会并汇报本院学生学籍异动的具体情况(PPT演示,时间5-10分钟)。
三、校领导审批
教务处根据学籍异动专题会议意见,将通过的学籍异动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涉及退学学生材料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网上公示
教务处根据校领导审批意见,将审批同意的学籍异动情况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请各院将公示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学生本人及家长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
五、发文、存档
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公示结果,将无异议的学籍异动材料报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发文。教务处将学籍异动正式文件转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存档。各学院自收到正式文件后,将学籍异动办理接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附件: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