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管理,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总结之前工作经验教训,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切实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基本一致,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确保毕业生顶岗实习环节教学任务安全有序进行和保质保量完成。现将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19111日至2020430日。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际情况确定,但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若有变动,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方式

   以学校推荐单位实习和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将实习与就业相结合。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同时举办实习培训动员会,使学生了解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实习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实习目标、内容、环节、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岗位、安全管理、考核要求及方式等。

(二)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安排专业相符或相近的专兼职教师担任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三)下达顶岗实习任务。各学院召开顶岗实习教师会议,明确教学任务和管理职责。指导教师在接受实习教学任务后,要及时组织学生见面会,按照实习计划要求,结合学生实习单位情况,明确学生实习的任务、内容、进度和要求,提出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及实习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四)建立联系方式。在学生离校前,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联系方式,建立全面的联系方式(如:QQ群,微信群等),并按学校要求登记上报。

    (五)加强过程管理,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工作。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与指导,做好记录。对实习学生要严格要求,及时检查和监督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并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的联系,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六)做好顶岗实习的考核、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总结(报告)、实习单位鉴定等,按学校要求评定实习综合成绩,并及时录入成绩。

     (七)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实习工作结束后,要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实习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要总结经验、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的实习工作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开展安全教育,针对实习学生举办安全教育会,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及有关教师须购买保险。

(二)各学院在安排学生实习时,应严格遵循“实习管理规定”,不得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务中介组织实习活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不得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加班和上夜班,特殊行业除外。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根据实际完善制度,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顶岗实习专题会议,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并制定学院顶岗实习计划。

    (四)各学院要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做好实习期间学生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及实习指导;做好指导记录和回访检查记录;掌握学生实习动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五、材料提交

(一)请于1030日之前,将学生顶岗实习方案(院领导签字、盖章)、顶岗实习学生名单(附件1)电子版、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名单(附件2)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备案。联 系 人:徐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7588797  电子邮箱:23488226@qq.com

(二)103117:00之前,请使用院系管理员账号登录学生顶岗实习平台http://210.42.171.182:1234/common/index.xhtml,将制订完成的顶岗实习方案录入系统。

 

附件1:顶岗实习学生名单

附件2: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