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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减少新型肺炎疫情对高校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适当延迟春季开学时间,我省一些高校相继发出延迟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为全力落实联防联控的要求,减少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防止学生产生焦虑情绪,各高校要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认真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各高校迅速成立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指导院系、教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2.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制定教学组织方案。各高校要根据教学任务、资源建设、基础设施情况,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组织总体方案,指导各院系、各专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求院系实施方案报学校备案,专业实施方案报院系备案。各高校总体方案请于29日前报我厅备案。

3.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暂停组织学生赴外地实习实训,同时协调实习实训基地延后安排学生实习实训。理论学习要对课程、教学时间或教学日历进行适当调整,在疫情期间采取学生自学、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课程等教学方式,组织好学生的学习活动。将春季学期、小学期(第三学期)时间统筹安排,灵活安排跨校双学位、主辅修课程教学。通过教学内容、时间、方式的科学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教学质量不降低。对高职扩招学生报到、高职单招、技能操作考试等工作延期进行,具体安排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4.充分利用网络课程开展理论教学。疫情防控期间,中国大学MOOC平台、智慧职教、学堂在线、超星尔雅、学银在线、智慧树网以及有关部属高校课程中心的网络课程,将免费提供给我省高校在校学生学习。各门课程主讲教师要调整课程教学大纲,灵活安排课程教学时间,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直播授课等方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调整后的教学大纲,及时通知到所授课学生班级以及每一位学生。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建设课程教学微信群或QQ群。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在线自学、完成作业,做好在线直播、考核、辅导,教务处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在线监督,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

5.调整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安排。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毕业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有条件的高校,可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开展实验教学。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后安排。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

6.科学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延迟开学期间,教师要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提出任务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老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开展查阅文献、准备开题报告等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7.加强教学服务管理。各高校要指定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负责联系在家(或寝室)的学生,指导每位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和学校后续教学,做好学生的学习答疑和指导,确保学习“不断线”。研究生导师要及时掌握所指导的研究生状况,加强联络和指导,根据需要提供帮助。建立离校学生情况日报制度,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灵活采取远程云端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方式安排春季学期的补考、重修,灵活处理春季学期课程补选、退选。各高校要特别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可组织学生在线学习闻玉梅院士《新春第一课:旅游发热与病毒》等网络课程。

学校教学组织总体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本科高校请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周婷,手机:18963948629,邮箱:hbjytgjc@163.com),高职高专院校请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郭晶,手机:15902775815,邮箱:hbhvte@126.com),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报至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张俊,手机:18007130621,邮箱:hbsxwb@163.com)。


附件:在线课程资源及平台情况




                            湖北省教育厅    

2020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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