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编排工作,保证排课工作的准确、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原则
1.教学周数要求。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1-18周为教学周,第19周为复习考试周,第20周为社会实践周,请各院部据此编排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2.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院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表进行排课,确保教学任务安排与人培方案的统一性、准确性。如有调整,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3.合理性编排。请各院部编排课表时,要提前谋划教师、教学班、场地安排,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教学时数的完成,注意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确保课表安排科学合理。
二、工作进度安排
各院部参照以下进度开展工作。
教学计划安排进度表
序号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完成时间 |
1 |
下达“教学任务” |
学院提交“开课计划表”,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下达各学院教学任务。 |
6月9日 |
2 |
“教学任务”安排 |
各学院按“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安排”路径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教学班、授课教师、教学地点的编排,通过“智能排课、人工交互排课2”路径进行教学时间的安排。公共课部配合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
6月25日 |
3 |
初定课表 |
初步排定课表,各教师按“智能排课-查询打印”路径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课表,如需调整,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中登记,各学院在可行的前提下予以调整。 |
6月30日 |
4 |
发布课表 |
课表编排结束后,各学院按“智能排课-查询打印-全校性总课表EXCEL”导出本学院课表,向学生发布。系统排课功能关闭,后期调课由教师按“智能排课-调、停(补)课申请及处理”路径申请办理。 |
9月2日 |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请依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表编排与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科技职院教字〔2017〕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2.为防止排课时间冲突,公共基础课排课计划各学院与开课单位协调并落实。
3.各学院教学所需公共资源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务处按各学院人数及专业类别,对现有公共资源统一调配。各学院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安排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4.完成外聘教师审批手续。各单位在9月8日之前填写并提交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兼职(课)教师审批表》《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以及外聘教师课酬审核定级会议纪要。
5.完成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编写。请各学院提交在第19周提交本学期完整版电子教案;9月8日之前提交电子版课程标准、电子版授课计划;9月8日前需在学院备存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门课程前两次教案,在第18周提交完整电子版教案。
职院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