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全校网络公选课课程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开展通识教育,拓宽学生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教师结合自身专业与研究方向,在满足学校课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积极申报公共选修课。
二、申报要求
公共选修课程须有较高的开设价值,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科学并具有相关教学资源保障,各学院(部)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
三、遴选推荐
1.院级遴选(2024年8月27日-31日)
各学院(部)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院内遴选。原有公共选修课程与拟新开设公共选修课均需重新按要求申报填写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注意网络公选课名称与线下课程名称相区别。
2.教务处审核(2024年9月1日)
教务处对课程开设方向、教学资源及上一年度(学期)公选课程运行情况,对开设必要性进行二次审核后公示公选课课程名单,同步开放给学生进行选课。教师需做好开课前各项准备。
四、课程运行
网络公选课程运行后,课程所属学院对课程的开展、考核等环节进行管理:
1.课程设置要依据当前学期公选课开课要求,在学习时间区间进行设置,不得随意设置在学期之外时间结束。保障学生考试时间同步,提交、录入成绩时间一致。
2.学生选课结束后,根据选课名单,请各学院及时督促学生进入课堂学习;以往存在学生不清楚进入课程方法或未及时进入课程,出现选课人数很多,实际学习人数很少,造成学生选课却未参加学习,没有获得该门课程学分的情况。
3.课程考核必须采用过程性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教师可设置跟帖、讨论、测验等方式加强与学生互动,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期末考试可以益于检验学生学习成效的方式进行设置,设置比例可以根据本课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但需开课前提前告知学生。
4.考试结束后,教师需及时导出成绩并录入系统;选课成功、参与学习的学生获得该门课程成绩,成绩合格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以上内容请知悉,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教学运行科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