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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1+X证书试点考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1+X试点考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所有1+X证书制度试点计划均需重新申报,2024年申报计划不再沿用。

二、申报要求

1.优选试点证书。各学院严格论证试点证书,科学确定试点专业及证书,选择含金量高、社会需求量大的证书。试点证书原则上需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生竞赛对接。

2.严格控制规模。根据学院自身发展,合理确定试点专业、考证人数。各学院证书试点控制在1个以内,各证书试点申报考证人数不超过专业人数80%,且数量控制在100人以内;申报的证书级别限定为中级和高级,不再申报初级试点。

3.规范签订协议。所有证书试点需与培训评价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合同必须加盖院校章、评价组织章,二级学院及部门章无效;原协议时间、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须重新签订,无变化可继续使用原协议。

三、申报材料

根据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填报要求,各学院于321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附件1-3: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附件4:PDF版)。

1.考证计划申报表。各学院汇总拟申报证书情况,填写《20251+X证书试点考证计划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

2.试点工作方案。按照“一证一方案”原则,分证书制定《2025XX院(校)X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2);

3.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证书与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填写《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模板见附件3);

4.试点合作协议。签署的试点合作协议(超出合同有效期的试点协议需更新完善)pdf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4)。

系 人:卢义平

联系电话:87588663

电子邮箱:564149160@qq.com


附件:

1.20251+X证书试点考证计划申报表

2.2025XX院(校)X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3.2025年XX院(校)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

4.试点合作协议


教务处

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