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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更好地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发展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科技职院202513),现将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5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在籍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遴选条件之一。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

2)第一学期所有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2.遴选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职场通用英语》《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与法治》平均成绩、拟转入专业组织的面试成绩综合排名靠前;

2)在拟转入专业领域确有专长,例如在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中获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表研究成果等,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转入学院专家组考核认定。

(三)限制情形

1.本次转专业申请,限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2.技能高考方式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不得跨高考报名时的专业大类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以单招、中外联合办学、中高职分段培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入学超过一年;身心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已有转专业经历;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在校受记过以上处分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以下程序与时间节点进行:

阶段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计划发布

各学院提交可接收转专业的计划名额、具体条件等教务处汇总后发布。

教务处

各学院

2025年12月23日前

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转出学院

2025年12月25日前

转出审核与移交

转出学院审核学生资格与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统一移交至相应转入学院,同时将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转出学院

2025年12月29日前

发布面试安排

转入学院填报面试安排表,向学生发布,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转入学院

2025年12月31日前

面试考核

转入学院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提交教务处

转入学院

2026年1月16日前

综合排序

期末考试卷面查分结束后核算申请者的综合成绩,并按专业进行综合排序

转入学院

2026年3月10日前

转入审议

转入学院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公示同时将转专业成绩统计表报教务处

转入学院

2026年3月13日前

学校审批

教务处复核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教务处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初

手续办理

公布最终名单,学生办理学籍异动及课程补修等手续。

教务处

相关学院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初

三、考核与转入规则

1.综合成绩构成

拟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指定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占60%)和转入学院面试考核成绩(占40%)加权计算。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面试成绩、公共课平均成绩、高考相关科目成绩。

2.转入规则

各转入学院在公布的接收计划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转入

四、重要说明

1.学业衔接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全部课程。原专业已修且成绩合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课程内容相近、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认定替代;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必须补修并通过考核,否则将影响毕业资格审核。

2.慎重决策

转专业是学生学业规划的重要选择转专业成功后不能悔退。申请前,学生务必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就业方向及学业负荷,并与家长、辅导员充分沟通,理性决策。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2025级学生,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与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次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完成。

2.在转专业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徇私舞弊。学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教务处学籍科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88609

办公地址:综合实训楼14楼教务处1405






附件:

1.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可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

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转出/入学生情况汇总表

4.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面试安排表

5.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成绩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