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更好地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发展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科技职院发〔2025〕13号),现将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5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在籍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遴选条件之一。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
(2)第一学期所有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2.遴选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职场通用英语》《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与法治》平均成绩、拟转入专业组织的面试成绩综合排名靠前;
(2)在拟转入专业领域确有专长,例如在省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中获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表研究成果等,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转入学院专家组考核认定。
(三)限制情形
1.本次转专业申请,限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2.技能高考方式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不得跨高考报名时的专业大类;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以单招、中外联合办学、中高职分段培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入学超过一年;身心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已有转专业经历;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在校受记过以上处分。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以下程序与时间节点进行:
阶段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计划发布 | 各学院提交可接收转专业的计划名额、具体条件等。教务处汇总后发布。 | 教务处 各学院 | 2025年12月23日前 |
学生申请 |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转出学院 | 2025年12月25日前 |
转出审核与移交 | 转出学院审核学生资格与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统一移交至相应转入学院,同时将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 转出学院 | 2025年12月29日前 |
发布面试安排 | 转入学院填报面试安排表,向学生发布,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 转入学院 | 2025年12月31日前 |
面试考核 | 转入学院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提交教务处。 | 转入学院 | 2026年1月16日前 |
综合排序 | 期末考试卷面查分结束后核算申请者的综合成绩,并按专业进行综合排序。 | 转入学院 | 2026年3月10日前 |
转入审议 | 转入学院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公示,同时将转专业成绩统计表报教务处。 | 转入学院 | 2026年3月13日前 |
学校审批 | 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 教务处 |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初 |
手续办理 | 公布最终名单,学生办理学籍异动及课程补修等手续。 | 教务处 相关学院 |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初 |
三、考核与转入规则
1.综合成绩构成
拟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指定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占60%)和转入学院面试考核成绩(占40%)加权计算。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面试成绩、公共课平均成绩、高考相关科目成绩。
2.转入规则
各转入学院在公布的接收计划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转入。
四、重要说明
1.学业衔接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全部课程。原专业已修且成绩合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课程内容相近、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认定替代;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必须补修并通过考核,否则将影响毕业资格审核。
2.慎重决策
转专业是学生学业规划的重要选择,转专业成功后不能悔退。申请前,学生务必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就业方向及学业负荷,并与家长、辅导员充分沟通,理性决策。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2025级学生,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与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次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完成。
2.在转专业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徇私舞弊。学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六、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教务处学籍科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88609
办公地址:综合实训楼14楼教务处1405室
附件:
1.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可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
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转出/入学生情况汇总表
4.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面试安排表
5.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成绩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