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解读之四指向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痛点”
发布时间:2018-2-7 11:43:19 来源: 点击次数:42次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一发布,便让无数教师感受到教师发展的春天到了。“尤其是《意见》将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单列,为广大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和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政策善意和活力。”山东省昌邑一中校长张景和兴奋地对记者说。
《意见》涉及师资配备、人事管理、编制管理、招聘制度、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方方面面,找准了当前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的“痛点”。《意见》如何聚焦教师管理中“一抓就死,一放就散”的问题,精准实施破解之策?今后在具体推进这些方面的改革落地时,将需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教师。
编制改革:从人不够、流不动到动态管理
“有个别小学师生比甚至达到了1∶25,而在初中,有的学校师生比则不足1∶5。”就在几年前,山东省沂南县教体局局长李道宽还被教师编制问题困扰。
位于沂蒙革命老区的沂南县,前些年因出生率波动导致初中生源减少、乡镇初中学校合并,出现了初中教师富余、小学教师不足的情况。但由于编制、岗位核定到校,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学校之间人员难以调整,教师无法及时分流。
人不够、流不动、补不足,这是很多地方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如今,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药方”。《意见》指出,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
“一分设计,九分落实。”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宁本涛看来,有效落实和解决中小学教师编制问题,需要赋予教育部门一定的编制权,坚持“确保运行,动态调整”的“分类分校”实施原则。
“首先要解决认识统一的问题。”重庆市江北区进修学院院长李大圣认为,长期以来,编制、人社等部门将教师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这种做法容易忽略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的自身规律,弱化了教师岗位的特殊性、基础性,以致于不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未来落实,需要编制、人社等部门把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在定位上对教师实行有别于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理念、模式。
“县管校聘”改革: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
《意见》指出,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给予相应补贴。
宁本涛认为,把“县管校聘”写进《意见》是一大亮点。他说:“‘县管校聘’试图通过把人事管理权与单位用人权分开、教师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的制度变革,进一步提升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实际上,教育部已在全国启动了两轮“县管校聘”的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李大圣说:“改革这两年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也正是《意见》所解决的问题。”
李大圣说:“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探索“县管校聘”管理制度,实现均衡优质发展,就与当前编制、岗位核定以学校为单位管理的现状相违背,编制管理、岗位设置政策制约了教师流动。如何解决好人事政策之间的协调,人事管理与教育发展匹配的问题,是一大困难。”
同时,“县管校聘”也对教师管理模式提出挑战。李大圣说:“教师受传统的‘学校人’观念影响,受家庭、交通、工作环境等客观条件制约,参与交流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加之由于教师集中统一管理,对学校内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教师的约束和激励措施必须加强和完善。”
人事制度改革:由“多头管理”变“相对集中统筹”
《意见》对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规定,其中包括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推动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
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一直是学校多年的呼声。《意见》规定,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分区域规划,分类别指导,结合实际,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在宁本涛看来,这样的政策初衷是,为今后5到15年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和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严把教师“入口关”。同时宁本涛也指出,未来落实要防止出现“劣币驱良币”的考试招录困境。“要招聘到真正适合教师岗位的人才,而不是适合考试的人才。”
李大圣说:“落实这一政策,关键的问题是实现准入标准、进人方式、考核内容的高度匹配,实现由管理向指导、监管的转变。具体讲,一方面,不同类型学校教师的要求要体现教育规律和岗位特点,教师资格考试考核、注册要围绕这一导向,教师选拔招聘的科目、方式要优化,不能‘一刀切’和‘一个模子’;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在教师准入、招聘职责上,要从单纯管理向指导监督转变,不能再一管到底,而是重点把握教师资格、教师岗位的标准和条件,在招聘方式、内容上赋予学校充分自主权。”
职称制度改革既是广大教师关心的内容,也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其中涉及中小学和高等院校教师的职称评聘。
宁本涛认为,对中小学教师和校长来说,此次职称改革最大的亮点是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李大圣说:“从教育发展的现实来看,人事管理改革必须加强县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的统筹权,由‘多头管理’变为‘相对集中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