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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资讯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2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家有关战略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扎实推进新工科建设再深化,根据《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根据《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按照“分区论证、试点先行、分批启动”的原则,培育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首批计划在“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建设30个左右育人成效显著、区域产业特色鲜明、产学研用联动深入的现代产业学院,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智能制造、航空航天、船舶与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教育部将发布《现代产业学院管理办法》,规范学院建设与运行,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绩效评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同时申报高校所在省份的教育行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办学定位合理,服务产业发展。办学定位符合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突出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服务区域支柱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着力增强人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前期基础扎实,建设成效突出。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在2020年1月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截至2020年11月30日),形成了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原则上已获评省级示范性或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学院能够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与行业产业领域龙头企业紧密合作,变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支撑服务地方兴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育人模式创新,政产学研协同联动。学院能够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保障机制等,凝练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跨主体的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机制,创新企业兼职教师评聘机制,构建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

  4.支撑保障有力,建设投入持续稳定。组织保障方面,形成了多主体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政策保障方面,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学院政策支持;经费和资源保障方面,构建了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等多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设有长期性专项资金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园区)为人才培养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实习实训实践资源。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高校均须向所在省份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遴选后向教育部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高校数原则上不超过8所。

  2.申请高校须通过所在省份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报备(通过线上填报系统报备,详见操作指南)。

  (四)申报材料

  1.区域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本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

  2.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申报高校参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从办学定位、建设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制定本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1年1月4日—1月15日。

  (二)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请登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xdcyxy.cn),根据操作手册,线上填报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边筱扉、郝杰,010-66096713、010-66097419;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余海龙,010-68205908;

  信息平台:刘序宇,18061763970;卢里委,1806179829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