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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届院级精品课程立项暨首届 院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3-10 20:42:58 来源: 点击次数:56次

各系(部):
    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学院将开展第二届院级精品课程立项暨首届院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院级精品课程立项
    (一)申报范围
    各系(部)已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可以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含Ⅰ、Ⅱ类)和“双肩挑”教师均可担任课程负责人。申报了首届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但尚未通过结项评审的课程不能再次申报,其课程组成员不能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
    (二)申报条件
    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具体条件参见《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三)申报名额
    每个系(部)最多可推荐2门课程参加院级精品课程立项评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教师需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包括文本稿和电子稿)(见附件),提交系(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五)时间安排
    1.申报
    各系(部)于2009年4月3日前将全部材料(文本稿2份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2.立项审核(含课程负责人答辩)
    2009年4月13日—17日。
    二、首届院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
    学院将对未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的首届院级精品课程分别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
    (一)评审内容
    1.网上教学资源完成情况。包括课程简介、教师介绍、指定教材、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考核办法、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2.网络课件和授课录像完成情况。
    3.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二)评审程序
    1.课程负责人进行精品课程建设情况介绍(每门课程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1)现场演示。
    (2)介绍网上教学资源完成情况、网络课件和授课录像完成情况。
    (3)介绍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2.专家评议。
    (三)评审结果
    1.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将拨付第二阶段建设经费。
    2.通过结项评审的课程,将授予“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拨付第三阶段建设经费。
    (四)时间安排
    2009年4月13日—17日。

    附件: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