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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学校2022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安排,学校拟组织专家成立审核工作小组,对2022级各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时间

9月2日8:30--11:30 电信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9月2日14:00--17:00 传媒艺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二、评审地点

5103教室

三、评审专家

副校长宋移安、学工处、职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人、各院(部)院长(主任)及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校外专家。

四、评审依据

在评审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制订的2022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五、评审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分六场进行汇报,各学院负责人PPT汇报30分钟(内容包括编制过程、修订内容、特色和创新),专家论证30分钟。

2.专家通过看方案、听汇报、提问等,对各学院专业人培提出意见建议,并投票表决,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

3.评审会后各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再修改,其中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需要修改后再论证,结论为“不通过”的由学院组织再调研再论证,申请校级再审核。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准备纸质版人培方案一式三份,在9月1日14:00之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请参会人员、各学院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会,注意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职院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2022年8月29日